校園資訊
評估政策

(2023年3月更新)

(一) 評估目的
1. 讓學生了解自己在學習上的長處和短處,改善學習,鞏固基礎知識,加強理解課程內容。
2. 讓教師根據學生的表現作出跟進,檢視及修訂有關的學習目標、教學策略及活動,使更能配 合學生的需要和能力,從而促進學習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3. 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和進展,以便作出適時的支援。

 

(二) 評估模式
  1. 進展性評估
    為了讓學生和家長清楚了解學習情況和促進學生學習效果,於日常課堂內進行,以 堂課、功課、默書、課堂表現、評估工作紙和網上學習評估的形式進行。
  2. 總結性評估
    每個學期進行一次測驗和一次考試,以總結學生的學習表現,讓教師優化教學、學生改善學習外,亦讓家長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,以提供適切的協助。

 

(三) 各級全學年測驗及考試次數

 

  上學期 下學期
一年級 / / 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
二至四年級 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 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
五年級 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 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
(呈分試)
六年級 考試一次
(呈分試)
測驗一次 考試一次
(呈分試)
測驗一次
(畢業試)

 

(四) 測驗和考試一般安排
1. 測驗佔全學期40%,考試佔60%
2. 每學期完成測驗及考試後派發成績表
3. 測驗:中英數常共四科;考試:全科(部分以等級表示)
4. 測驗或考試前約兩星期透過GRWTH發出通告和測考範圍
5. 測驗 / 考試補考的原則(有註冊醫生証明,方能進行補考。)
  學生因事或因病而未能參與測驗 / 考試者,須於當天早上致電回校告假,並於緊接的第一天上課日補交有註冊醫生証明,方能進行補考。
6. 一至六年級測驗及考試卷批改後派予學生改正,並帶回家給家長簽閱後(呈分試除外),於科任老師指定的日期交回。若家長對試卷分數及答案有任何疑問,須於派發後三個工作天內向校方提出,逾期不再受理。
7. 測考前一天提早於12時放學(全日制上課時間),讓學生有足夠的時間準備測考。半日制維持12時30分放學。
8. 測考日共四天,每天11時放學(全日制上課時間),半日制維持12時30分放學。
  (*測驗和考試一般安排會因應情況有所調動,並以該次發出之測考通告作準。)

 

(五) 一至六年級科目成績評分安排及評估內容
一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 (上學期) / (下學期)
二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
三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
四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
五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
六年級 成績評分安排   評估政策內容

 

(六) 缺考及補考安排
1. 若學校因暴雨警告、熱帶氣旋警告或因突發事件而停課,當天的考試將順延。 (例如星期四當天是中文科考試,而該天停課,則中文科考試延至星期五,星期五之科目考試會順延至星期一,如此類推。)
2. 測驗 / 考試補考的原則(有註冊醫生証明,方能進行補考。)
  2.1 學生因事或因病而未能參與測驗 / 考試者,須於當天早上致電回校告假,並於緊接的第一天上課日補交有註冊醫生証明,方能進行補考。
  2.2 凡經校方批核因事或因病告假的同學,可於該科測驗 / 考試後的兩個工作天內安排補測 / 考。
  2.3 補測 / 考的科目,不會扣分。
3. 缺測或缺考的處理
  3.1 學生因事或因病而未能於該次測考完結後兩個工作天內進行補測 / 考者,經校方批核可予以免測 / 考。
  3.2 因事或因病獲豁免考試的科目,成績將不予以計分。該科在成績表上會註明"Absent" 或 "缺考" 字樣。
  3.3 學生如未經校方批核而缺測 / 考者,該科成績作零分計算。(計算在總分內)該科在成績表上會註明"Absent" 或 "缺考" 字樣。
  3.4 凡缺測或缺考一科或以上者,該生的成績將不會排名次。
  3.5 凡同一學期內缺測及缺考所有科目,則該學期不會獲發成績表。
  3.6 凡同一學年內缺考任何測考(同一次測考全科)兩次或以上,則校方會考慮要求學生重讀該學年之年級。
  3.7 有關學生留班事宜,校方保留最終決定權。